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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鞋微商相册,福建一对夫妻卖假“椰子鞋”栽了!上百万销售额..|莆田市|涵江区|荔城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1-25 02:37:14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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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假冒“阿迪椰子鞋”双!

莆田一对夫妻被抓!

导语

近日,这对夫妻已被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

被告人林某某,女,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经商,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均为莆田市荔城区。

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年月日被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月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某某,男,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经商,出生地福建省莆田县,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均为莆田市荔城区。

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年月日被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月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本案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年月日向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年月至年月日间,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夫妇租赁莆田市荔城区**镇**村**号作为线上销售侵权鞋的工作室及存储仓库,租赁荔城区**街道**号作为线下销售侵权鞋及办理退货的门店。

其中,被告人林某某负责从同案人黄某某(另案处理)处进货销售,被告人陈某某负责拉货送货及退货,并于年月间雇佣客服人员即同案人陈某甲陈某乙(另案处理)负责线上推广销售。

截止至案发,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阿迪达斯”注册商标的运动鞋,已销售数额元,未销售数额元。

网络配图

案发后,公安机关于年月日在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华东村抓获被告人陈某某林某某,现场查扣假冒“阿迪达斯”品牌椰子系列运动鞋双台式电脑部,于同年月日扣押用于作案的手机部。

年月日,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的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款万元。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已销售金额元,未销售金额元,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部分犯罪行为已经着手实行,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被告人林某某陈某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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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国检察网莆田通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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