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
4月6日0-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地确诊病例766例(含50例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宽城区233例、绿园区144例、朝阳区107例、经开区56例、二道区52例、南关区48例、长春新区46例、净月区30例、九台区25例、汽开区15例、德惠市5例、公主岭市2例、农安县2例、榆树市1例。
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1423例,其中宽城区388例、经开区250例、绿园区209例、南关区204例、朝阳区85例、九台区85例、长春新区60例、二道区58例、净月区50例、汽开区23例、德惠市8例、榆树市2例、公主岭市1例。
截至4月6日24时,长春市累计报告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2187例,无症状感染者13616例。目前,以上感染者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均已开展追踪排查,并落实管控措施,并对以上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市。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广大群众主动尽早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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