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接受发布货源信息,不可发布违法信息,一旦发现永久封号,欢迎向我们举报!
免费发布信息
货源通网 > 餐饮行业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青海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青海再次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发布时间:2022-04-11 21:26:21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为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满足群众医药服务需求。根据国家要求,4月6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的通知》,从5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于4月8日起执行。

一是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导价格调整为28元/项,采用10人混检和5人混检方式的统一调整为8元/人。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该价格项目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含便民门诊诊查费和一般诊疗费),免费提供纸质报告。

二是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的,可由群众自愿选择单检或混检。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落实单人单检。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标准,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含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时,据实按混检收取费用,严禁以混检套收单检费用。

三是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院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价格。

四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五是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人群范围及费用结算,继续按照原规定执行。

来源: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管网

声明:本信息来自互联网转载,本站仅仅分享信息不保证真实性、实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大家不信遥不传遥。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又或者信息不真实等情况请发邮件到2435147949@qq.com 告知,本站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责任编辑:
热门阅读排行
© 货源通网 免费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