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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来(返)沈政策,沈阳发布最新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1 16:08:58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发生本土新冠疫情,部分地区已形成社区传播,并出现疫情外溢,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精准、有效地防范域外疫情输入我市,现将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沈出行政策

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来(返)沈政策

(一)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前七天每天一检,第8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查看方法:登录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点击查看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

(二)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和重点管控地区所在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

(五)当前由于国内多地多点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所有域外来(返)沈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前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此政策随国内疫情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六)国内疫情零星散发时,有本土病例的地市(县、区)来(返)沈人员,实施“四个一”健康管理(即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管理。

(七)低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登录“中国沈阳”网站疫情防控专栏,查询本公告扫描“来(返)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

(八)入境人员(不含澳门),实施严格的28天集中隔离或“14+14”(第三地入境的来(返)沈人员在当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返沈后继续落实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管控要求,在我市居住人员完成集中隔离后回到社区,继续进行为期28天的后续健康监测。

(九)对上海市、吉林省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对上海市、吉林省全域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不足14天的补足14天,期间按照第1至第14天隔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地区管控政策不变。

三、出行交通政策

所有乘坐民航、火车、公路交通的旅客要落实三个100%(即100%测温、100%健康码亮绿码通行、100%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并亮码。旅客在我市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旅客,在落地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四、来(返)沈须知

(一)全市社区(村)收到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报备信息后,要立即开展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市场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进行排查。对于14天内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要告知其来(返)沈前主动报备,同步将来(返)沈人员相关信息向所属社区(村)报告。如未按要求报备,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管控政策。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入住宾馆、酒店等场所,在办理登记前要完成报备,方可入住。

(四)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枢纽等重点部位,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及小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提醒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完成报备,并落实相应管控政策。

(五)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枢纽等关键点位在查验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同时,要核验其报备信息。

(六)提倡全体沈阳市民,如遇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的亲朋邻里,要告知其提前通过“来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等方式进行报备。

(七)凡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4月20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关于货运司乘人员和收发货单位使用“盛事通”App报备货运信息的通告(第54号)

为深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货运物流畅通,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道路货物运输传播风险,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第41号)要求,货车司乘人员和收(发)货单位要严格落实出(入)沈报备。为进一步便企便民,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自2022年4月20日起,通过“盛事通”报备货运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沈报备

货运司乘人员和收(发)货单位入沈要实行双报备制度。

货运车辆入沈前24小时,货车司乘人员和收(发)货单位应分别通过“盛事通”App,报备本次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出发地、来(返)沈时间、货主信息、同行信息等,平台将自动匹配双方报备信息。

入沈货运车辆在通过全市公路检测服务点时,要接受报备信息核验,司乘人员报备信息与收(发)货单位报备信息匹配的,可通过专用高速收费口和公路检测服务点专用通道优先通行。

二、离沈报备

本地货车离沈到外埠从事运输服务的,司乘人员应在离沈前24小时通过“盛事通”App,报备车牌号码、离沈时间、目的地、同行信息等。

外埠货车司乘人员来沈运输的,装卸货后立即离沈的,由收(发)货单位负责监督其通过“盛事通”App,完成离沈信息报备;装卸货后在指定地点住宿的,由区、县(市)级货运车辆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监督其完成离沈信息报备。

三、报备处置

全市社区(村)收到报备信息后,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作出处置。

四、宣传推广

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重点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大型商超、农贸市场、货车驿站等货运车辆集散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醒货运司乘人员和收(发)货单位完成信息报备。



来源: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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